关于填报省教育厅重大、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及中期检查表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6-05-06浏览次数:530

各院(部):

接省教育厅科研处通知,学校科技处现开展教育厅重大、重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《计划任务书》填报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中期检查

1.检查范围:2013-2015年度在研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及人文社科重大、重点项目

2.具体要求:

1)上述在研项目负责人,于518日前进入教育厅科研项目信息管理平台,填写并提交《中期检查表》。

2)省教育厅科研管理部门对《中期检查表》进行网上审核,无需递交纸质文件。

3)《中期检查表》是重大、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的必要材料,未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,不予受理结题申请。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,认真填报。

二、《计划任务书》填报

(一)填报范围:2016年度获批立项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重大、重点项目(人文社科项目不需填报)。

(二)具体要求:

1.重点项目

1)负责人登陆教育厅科研项目信息管理平台,在线填写并打印《计划任务书》,由项目负责人签字(一式两份),518日前报送科技处。

2)“年度划拨经费”栏按照学校年度实际下拨经费填写:每年拨款3万元,分两年度划拨。

 2.重大项目

1)负责人登陆教育厅科研项目信息管理平台,在线填写并打印《计划任务书》,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签字(一式两份),518日前报送科技处。

2)“年度划拨经费”栏:2016年按实际拨款额填写,剩余经费均填入2017年。

特此通知

联系人:赵世宇/李晓春  3513327

        夏岩磊 3510742

          

科技处

201656

 

通讯员:;初审:;终审人:科技处